男子操纵“金陵体育”股票获利8334万被罚没167亿元!不服处罚体育比赛直播_足球_波胆_买球_篮电竞_在线投注起诉证监会二审判了
2025-09-26体育,足球,波胆,反波胆,角球,串关,大小球,世界杯,欧洲杯,比分,足球比分,赛事,足球赛事,电竞赛事,体育赛事直播,足球直播平台,世界杯直播,足球直播,体育直播,NBA直播,游戏直播,LOL直播一年多内,易某控制使用39个证券账户交易“金陵体育”股票,操纵盈利超8334万元。据媒体报道,在易某操纵期间,该股从18元附近一度涨至最高41.63元/股。2024年8月,中国证监会(以下简称证监会)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,证监会对易某罚没合计近1.67亿元。易某不服处罚决定,起诉证监会请求撤销处罚决定。
9月25日,红星新闻记者获悉,近日,该案已二审判决。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易某的诉讼请求。易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,法院于9月15日作出二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判决。
2024年8月26日,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,当事人:易某,男,1971年11月出生。经查明,易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2017年9月4日至2019年4月18日(以下简称操纵期间),易某控制使用39个证券账户(以下简称账户组)交易“金陵体育”股票。在操纵期间,易某控制使用账户组,采取多种手段影响“金陵体育”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,盈利83342207.12元。
判决书显示,易某集中资金优势、持股优势连续买卖,操纵期间共计394个交易日。账户组389个交易日参与交易,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10月23日为建仓拉抬时段,2018年10月24日至2019年4月18日为出货时段。操纵期间,账户组在277个交易日存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的情形。此外,操纵期间,账户组共计在6个交易日,存在申买量占同期市场同向申报量30%以上,且撤单量占账户组同向总申报量50%以上的虚假申报情形。
证监会认为,易某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)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、第三项、第四项规定,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。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,证监会决定:没收易某违法所得83342207.12元,并处以83342207.12元罚款。
易某诉证监会至一审法院,请求撤销被诉处罚决定。一审法院认为,证监会具有对易某涉案违法行为作出被诉处罚决定的法定职责,证监会履行了立案、调查、处罚告知、听证、送达等程序,程序合法,结论并无不当。易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,一审法院判决,驳回易某的诉讼请求。易某不服,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该院于9月15日作出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判决。